纪念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简章 (Feb 2026)

 

一、名称: 

“纪念陈徽崇老师教育柔教师基金”(以下简称教育基金) 

二、宗旨: 

2.1 

发挥“爱我宽柔 造福人群”的宽柔人精神。 

2.2 

感念师恩,帮助在国内外求学的宽柔中学学弟妹,经济上有须要給予关怀及行动上的支援。 

三、基金管理委员会 

3.1 

校友会会长,秘书与财政为当然委员,另加至少2位理事为共同委员。 

3.2 

理事委员任期与理事一样。如有任何委员辞职,则理事会有权委任任何校友会理事出任空缺。

 

四、事务管理 

本基金事务由教育基金管理会組负责处理一切事务; 管理会须向理事会匯报以便执行其任务。教育基金管理会包括一位主席,一位副主席及3位委员。 



 

五、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权 

5.1 

主席:负责领导“教育基金”,处理所有相关事务並向理事会及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。 

5.2 

副主席:協助主席召开会议;若主席无法出席,则由副主席主持会议。 

5.3 

秘书: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秘书为当然秘书。负责处理所有基金会事务之文书工作。 

5.4 

其他委员:出席会议及協助处理所有基金会事务。 

六、财务 

6.1 

教育基金之捐款由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保管。教育基金由信托人及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会长及财政联合管理,其中三人中二人签署方能生效支出。 此教育 基金与母会之活动基金分開建账,独立核算。“教育基金”也不能用作基金以外之用途。

6.2 

所有捐款须发出本校友会正式收据。(乐捐善款除外,內部補发总乐捐收据则可) 

6.3 

教育基金之财务运作由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全权处理,並对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会员大会及理事会负责。 

6.4 

所有申请者,经教育基金小組審核及批准后,向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建议並由基金管理 委员会发出款项。



 

6.5 

批准及发放之捐款如下: 

6.5.1 

凡母校宽柔中学毕业之校友,已经获得新加坡大专学府(如大學、理工學院、南洋藝術學院等)或其他国家的大专学府所录取的校友,包括已经就读的校友,家境经济困难,须要申請贷学金以協助缴交学费。 

6.5.2

每年从此基金拨款新币3万,协助6位校友(每位新币5000)支付学费。所有基金将直接付给以申请者名字开设的银行户口。若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将增加受惠的校友人数至6位以上,管委会必须事先向理事会提交相关建议以获得理事会的批准通过。

6.5.3 

批准校友援助申请,捐助每宗不超过新币 5 千之申请。当教育基金超過新币 20 万時, 可以增加拨放金额。细节有管理委员拟定,交由校友会理事会批准通过后,交会员大 会正式批准后生效。 

七、基金來源: 

热心校友、同学会、社团、公司募捐等活动筹集。 

八、会议 

8.1 

“陈徽崇教育基金”管理会例常會議至少每6个月举行一次。若有紧急、特別须处理的个案,则秘书可致电或简讯联络召开之。任何基金会议須由主席或副主席召开,至少3名小組成員出席。 

8.2 

秘书负责做会议记录,並呈交理事会。

  

九、征信录 

一年发布一次。 

征信录会在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发布。 

十、申请手续: 

10.0 

申请人得填具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发出之申请表格。並通过电邮,邮寄或面交至“陈

徽崇教育基金”管理会.申请手续以申请表格附注为准.

10.1

申请人須呈交包括但不限于副本身份证、录取证明书、以及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申请表格內附註1所注明之所有文件。如获批准,成功申请人須签署並呈交贷学金合约。

10.2

贷学金必须在相关成功申请者毕业后第2年开始返还, 1年内还清。学业成绩优秀者(达到GPA总均分至少取得75%或以上)可以申请免除25%的贷款。若成功申请人在1年内未还清贷款,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第13个月开使收取每个月50新币的行政费至贷款还清为止。

10.3 

一切申请,交由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管理会讨论及批准之,申请人不得有異议。教育基 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为最后决定。

10.4 

成功申请人应于每一年必须承交他/她的学业成绩给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作记录和让 有关单位了解申请人的学业状况,直到毕业为止。

十一、章程 

本章程如有不尽善处, 理事会有权修订。